台湾:男青年告同性恋画家性侵 检方不起诉北京同志整理 有意从事演艺工作的年轻男子,指控47岁林姓画家以指导演戏技巧为由邀约他,洗脑称“这是自我挑战、男女艺人都做过这些事”,强迫他口◇交、肛◇交等,让他身心受创。检方认为该男子身材比林姓画家壮硕,若抗拒应可将其推开,罪嫌不足,不予起诉。 男子指控,林姓画家与他的父母和姑姑都熟,因他有意从事演艺工作,长辈介绍两人认识。去年11月间,林男以训练演技为由将他带往山区住处,趁他生病时帮他口◇交,又强迫他肛◇交,他深觉受辱,控告林男。 林男坦承带对方回到山上住处,也发生过性关系,但他没有强迫。他说,当时是原告按下他的头,他就帮原告口◇交,原告为他肛◇交也是自愿的。 检方传唤曾与两人一起用餐的证人,证人表示曾问被害人“你和林男什么关系”,男子称是情侣,用餐时林男还依偎在对方胸口,但被害男子当时并没有抗拒的样子。 提告男子在审讯时表示,林男一直对他洗脑,说演艺圈很黑暗,与性脱不了关系,如果导演讲要上床就得配合,不然无法出头,还说这是突破,要自我挑战。他当时觉得恶心想离开,但生病,且那里是深山,也无法打电话,所以作罢。 检方认为,身材高大的原告也坦承自己比林男强壮,若不愿意进行性行为,为何不推开对方?虽原告事后提供Facebook信息证据,但只能证明他对接触男性身体反感,无法证明与林男性行为是被胁迫。林男罪嫌不足,予以不起诉处理。(黄筱佩) |
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北京同志会所,北京同志,同志会所_北京同志首选和喜爱的网上家园
GMT+8, 2024-11-25 15:05 , Processed in 0.040449 second(s), 19 queries .